A级景区评定条件和程序
评定名称 评定依据 申请条件 评定单位 评定程序 受理时限 复核及处理
A、AA、AAA级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景区开业一年后可申请
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1.景区进行创建A级景区后进行自检。
2.申请景区向市旅游局提出评定申请。
3.经市旅游局审核同意,向自治区旅游局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4.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 15天内 旅游景区至少每三年复核一次,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景区给予如下处理意见: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对外公告。
AAAA级旅游景区 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AAAAA级旅游景区 被公告为AAAA级景区一年以上 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1.申请景区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
2.市旅游局向自治区旅游局上报材料
3.自治区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