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政策走,十万百万拿到手!国家2017年农业扶持项目开始申报啦!
2016年就要过去了,你对2017年有什么打算?如果你依然想在现代农业方面有所发展,那么你一定不能错过财政部近日发布的这条消息:
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已经开展几年了,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政策也在调整,从2016年开始,项目申报调整了主体范围,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能申报,这给了更多农民拿到政策支持的机会!
详解2017农业扶持政策:
一、什么样的项目能得到支持?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里明确说:
不予受理的项目:
(1)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2)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3)已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4)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
(5)其他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
二、什么样的主体有资格申请?
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
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具有法人资格;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的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合作社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资金扶持方式有哪些?怎么选?
根据资金扶持方式的不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主要分为贴息项目和财政项目两类。
同一项目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以资金安排年度为准)只能获得一种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所以,大家要根据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通知》提出:要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
(1)支持范围
贴息项目应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
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贴息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范围,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完整。
(2)适当简化贴息项目申报程序
采取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方式,根据当地扶持重点,建立拟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并主动提供给金融机构,次年根据实际获得的贷款及付息进行贴息结算。
贴息范围为列入2017年拟贴息名录的项目单位在2017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贷款利息。贴息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3)举个例子
据绵阳市财政局网站消息,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获批复,该项目总投资5770万元,中央财政贴息243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和农民增收。该项目的实施,将预计完成农副产品收购1.5万吨,直接带动农民数1500人,直接带动农民增收1000万元。
2、财政项目
《通知》提出: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1)项目要求
财政补助项目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五、政府的下一步工作
省级农发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申报指南并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明确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
地方各级农发机构要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省级农发机构要提前安排布置有关工作。要认真组织项目评审(也可根据有关规定下放项目评审权限),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拟立项扶持的项目,及时向下一级农发机构批复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7年3月底前将贴息项目单位名录汇总表报国家农发办。
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份出台了该省份的《申报指南》。建议大家一定要密切关注所在省份财政部门的网站,或者直接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信息。
感兴趣的农人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这么好的机会,
值得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