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在宁夏中卫召开第二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会,并公布《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在此次公布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中,该标准明确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共有要素的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八个方面的认定条件,另外《标准》也规定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认定依据,以及申报与认定的其他相关规则。
除此,《标准》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概念、旅游引领的多规合一、公共游憩空间等进行了说明。《标准》认为,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有示范性的行政区划,并以旅游业为重要支柱产业,能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项基本要求
《标准》中基本要求包括体制机制、综合贡献、旅游规划、旅游厕所、安全文明等五个方面。
——体制机制包括统筹领导体制、具有综合职能的管理机构、旅游综合执法体系。
——综合贡献包括旅游业对当地GDP、地方财政的综合贡献指标,旅游新增就业、农民年纯收入、旅游脱贫的相关指标。
——旅游规划包括有以旅游引领的多规合一的全域旅游总体规划,规划审核、审批和发布,以及全域旅游与各类规划的协同关系。
——旅游厕所包括城乡旅游厕所的分布、开放与管理,交通沿线厕所的开放,以及导向标识要求。
——安全文明包括特定时间内无严重警告、无安全隐患、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旅游投诉事件等要求。
八个认定条件
《标准》公布了包括政策支撑、旅游交通、公共服务、智慧旅游、旅游环境、旅游要素、宣传推广、共建共享等八个方面的认定条件。
——政策支撑包括政策意见、土地政策、旅游项目、资金保障等要求,如“每年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保障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等;
——旅游交通方面包括“连接景区、度假区、主要乡村旅游点的公路等级较高,设施完善,全面实现景观化”、“绿道慢行系统贯穿主要城镇、乡村和景区”等要求;
——公共服务方面包括公共游憩空间、旅游集散咨询体系、旅游安全、停车场、旅游标识等要求;
——智慧旅游方面包括“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大数据中心”、“所有旅游景区流量实时监控、发布”等要求;
——旅游环境方面包括“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涉旅路边、河边、湖边、海边达到美化、绿化、洁化”等要求;
——旅游要素方面对旅游产品、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分别提出了要求;
——宣传推广方面包括“有旅游宣传推广资金保障措施”、“扩大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新途径在宣传推广中的运用”等要求;
——共建共享方面包括“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机制”、“志愿者服务队伍”等要求。
认定依据
根据《标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认定,包括基本要求和认定条件。基本要求规定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获得认定的前置条件,即只有满足基本要求的市(州)、县(市、区、旗)才能依据认定条件按照认定程序和计分要求,进行下一步的综合认定。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所辖设区市(州)70%以上达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州),要求所辖县(市、区、旗)70%以上达标。
申报与认定
根据《标准》,各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的流程,提交包含推荐申请、认定报告书、达标细则说明材料、其他相关影像材料等申报材料,经由相关专家委员会审核、验收、公示等流程后,有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发文确认。
亮点:多规合一、公共空间
《标准》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本要求的“旅游规划”项中,提到了需要有“以旅游引领的多规合一的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其中“以旅游引领的多规合一”是指以旅游业为引导,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难成合力等问题。
《标准》在八个认定条件的“公共服务”项中,提到了“公共游憩空间布局合理、空间充足、功能完备”,其中,“公共游憩空间”是指处于城市或者乡村,可供社会公众自由进入和开展游憩活动的开放空间、建筑物及设施。
《标准》提到了综合产业与综合协调、综合监管的统一。景点旅游下,各地只受益综合产业的综合效应,忽略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带来一系列发展难题和市场乱像。全域旅游下,要求四个综合四位一体,协同发力,更符合现代旅游业的根本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