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委),广德县、宿松县旅游局,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省直属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美丽中国和美好安徽建设主题,推进安徽与境内外旅游商品业界交流与合作,拉长旅游产业链,省旅游局特邀中国旅游协会支持,与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国安徽旅游商品展示交易总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9日至11日
地点:合肥市安徽国际会展中心
二、主要内容
汇集省内外、境内外的各类旅游商品进行展示交易。设5个展区,分别为序馆、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展区、安徽旅游商品发展成果展区、境外旅游商品展区、省外旅游商品展区。
三、奖项设置
(一)设最佳组织奖5个,各奖励10000元;优秀组织奖13个,各奖励8000元。奖项授予省内各市(省直管县)旅游局(委)。
(二)设最佳展台奖10个、优秀展台奖30个,分别颁发奖杯。奖项授予省内外参展企业。
四、参展优惠政策
(一)省旅游局为省内各市(省直管县)旅游局(委)的团长(领队) 免费提供食宿(限2人,6月7日-11日12时)。
参展企业的食、宿及参展商品的运输等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二)由省旅游局承担分配给各市(省直管县)的国际
标准展位费(3m×3m;单开口3500元/个,双开口4500元/个)。每个展位含一块楣板、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220v插座和一个垃圾桶。
(三)鼓励特装。省旅游局将为申请展位特装的市(县)视情再增配1-3个标准展位。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局(委)领导担任团长,指定一名领队,按照《第二届中国安徽旅游商品展示交易总汇方案》要求抓好企业参展组织工作。并于5月10日前报送《申报参展企业汇总表》和《团长(领队)回执》(含电子版) 。展示期间不得擅自转让、外租、交换展位和撤展,否则将予通报批评,取消组织奖评奖资格。
(二)各级旅游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辖区内“安徽省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安徽省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分会的会员企业单位及曾获国家、省名牌商标等旅游商品企业参展。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省属旅游商品企业直接报名参展。
(三)序馆为安徽省旅游商品发展成果展区,其中特设各市(县)旅游商品精品展示区。请各市(县)旅游部门组织独具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25件(组委会将提供展架、灯箱和展板)于6月8日(8:00-12:00)送至会展中心序馆集中布展,会展期间请安排专人讲解和管理。
(四)团长领队会的召开时间以及布展要求等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会展中心联系人:赵玉煊;联系电话:0551-68104819
13965070170;邮箱:250268607@qq.com。
省旅游局联系人:张振舟;联系电话:0551-62999575、18955173728;邮箱:183577479@qq.com。
附件:1、第二届中国安徽旅游商品展示交易总汇方案
2、申报参展企业汇总表
3、团长(领队)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