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多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遴选2.26万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低岭村、马衙街道马衙村、里山街道杨街村、牌楼镇竹溪村,东至县花园乡双河村、官港镇横岭村、木塔乡祝山村、葛公镇兰潭村,石台县大演乡新联村、矶滩乡洪墩村、仁里镇杜村村,青阳县陵阳镇杨梅村、朱备镇江村村、酉华镇宋冲村、杜村乡红光村共15个村被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
据了解,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目标是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综合收入达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1万元以上。国家将按照“中央统筹、地方负责,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精准施策、提高实效”的原则,在完成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等主要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乡村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等8项行动。到2020年,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