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省旅游局举办安徽旅游大讲堂第十三场学习报告会,邀请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宣讲《旅游法》。省旅游局局长胡学凡主持报告会。局领导时林华、陈雷、王靖及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旅游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报告会。
杜局长就《旅游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发展中的资源保护、旅游执法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生动的讲解,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探讨和交流。
杜一力强调,《旅游法》的出台是全行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它的特点和亮点在于这是一部综合法,体现了旅游产业的综合性,不仅仅与旅游行业有关,也涉及其他相关产业。杜一力向与会人员详细解析了《旅游法》综合法特点和市场化特点。她指出,旅游法不仅综合了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还综合了保障法、规范法、促进法,其调整对象更是涵盖了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包括旅游部门和相关部门)等诸多方面。依据立法理论上对综合性立法的看法、旅游理论上对旅游现象的认识以及旅游实践中对旅游业综合性特点的认知决定了《旅游法》是一部综合法。针对如何运用好这部旅游业综合法,杜局长提出,一是政府要建立好综合协调机制;二是执法部门的法律规范要有统一的方向目标,应当与旅游实践相结合;三是旅游部门要按照旅游法的要求做好协调服务和执法管理。
在旅游法市场化特点如何理解方面,杜一力指出,旅游业的市场化特点主要体现在政府、社会和市场关系、市场规范的主体和明确的旅游经济关系规则中,今后要狠抓合同的规范和落实、加大行政执法、促进行业组织的成型和发展。
省旅游局胡学凡局长在总结讲话中首先感谢杜一力局长多年来对安徽旅游业发展的帮助和支持,他表示,下一步,我省旅游行业将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力量,按步骤做好《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执行、监管和督办工作,依法推动安徽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