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黄山风景区再获“国字号”殊荣,成功荣膺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命名的2013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生态旅游示范区是以独特的自然生态、自然景观和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为依托,以促进旅游者对自然、生态的理解与学习为重要内容,提高对生态环境与社区发展的责任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区域。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由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依据《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实施细则》共同命名,是管理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同时也是全国生态示范区的类型或组成部分之一。
根据资源类型,生态旅游示范区分为山地型、森林型、草原型、湿地型、海洋型、沙漠戈壁型、人文生态型七种类型。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命名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9家。除黄山外,我省池州市九华天池风景区也正在积极争创之中。